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餐饮服务;酒类经营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)
店铺名称
新蒲新区刘记隆江猪脚饭店(个体工商户)
联系人
刘小梅
联系电话
18885237764
店铺地址
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启迪未来城商业街4#楼1-7号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